有意从事茅盾研究和有意资助茅盾研究事业的人士和单位,我会均欢迎入会。
申请入会者可填写申请表,发送至学会邮箱(maoyanhui2011@163.com),或在学会网站上留言。我们会及时回应。入会条件及会员的权利义务可参考《中国茅盾研究会章程》第三章。
附1:入会申请表下载:
中国茅盾研究会会员申请表
姓 名 | 出生年月 | 性 别 | ||||||||
职 称 | 职 务 | 党 派 | ||||||||
工作单位 | 地址、邮码 | |||||||||
通讯地址、邮码 | ||||||||||
联系电话 | 手机 | 电子信箱 | ||||||||
主 要 学 历 | ||||||||||
主要 学术 论文 及 著作 | ||||||||||
近 期 科 研 计 划 | ||||||||||
理 事 推 荐 意 见 | (须有两名理事推荐) |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
附2:
中国茅盾研究会章程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: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在本团体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个人会员为在茅盾研究中作出贡献的人员;
(五)单位会员包括地方茅盾研究会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积极提供茅盾研究成果,为会刊撰稿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