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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闹腾腾”创天价“静悄悄”不付钱,茅盾手稿如何被“炒”至千万身价?

发布时间:2017-03-18  发布人:管理员

“天价拍卖引发社会关注,事后默契‘拍而不付’,这是近年来部分中小拍卖公司屡试不爽的套路。”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拍卖行业从业者告诉记者。与此同时,很多专家大声疾呼,“名人手稿被不断炒作,危害极大”

茅盾后人“不希望看到恶意炒作”

“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,国内的朋友告诉我,茅盾先生一份手稿在南京被拍卖。”茅盾的孙媳妇杨韵说。这份被拍卖的是茅盾于1958年写下的一篇评论文章《谈最近的短篇小说》手稿,文字内容已发表于1958年的《人民文学》第6期,201415日,这份309000字的手稿在经典拍卖公司的2013年秋拍中国书画专场上进行展览拍卖。经过44轮激烈竞价,终以1207.5万元的高价拍出,打破了中国文学作品手稿拍卖的价格纪录。

当时,这则新闻被众多主流媒体广泛报道,并且引发出拍卖行业的新热点——收藏名人手迹手稿升值潜力无穷。

茅盾后人获悉此事后,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“在第一次庭审后,我们听到有人评论,认为茅盾的家属是看到拍卖价格那么高,眼红了。而事实是,我们沈家,无偿捐了成千上万的茅盾先生的珍贵手稿,我们要的是尊严,不希望看到恶意的炒作。杨韵告诉记者。

鲁迅书稿手稿、钱钟书书信手稿、莫言手稿,近年来,名人手稿的侵权官司不断,“名人手稿的归属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完善维权。我们希望能将此作为一个案例,唤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重视。不让某些个人恶意炒作甚至指望一日致富。”杨韵说。

三次庭审拍而不付“互相谅解”

第一次庭审在20169月进行,主要围绕着一个观点争议: 茅盾先生这份手迹算不算美术作品或者是书法作品。

第二次庭审,原告方将拍卖的卖家张先生作为追加被告,希望以此来确认手稿来源和拍卖是否具有合法性。

本周进行的第三次庭审,手稿卖家张先生并未亲自到庭,其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称,该手稿是张先生在2000年,从徐州一个姓刘的藏家处,以38000元的价格购买的,目前刘某仍然健在,手稿来源并不存在违法之处。

法庭审理情况和经典拍卖公司当庭提交的几份证据显示,该份手稿是被一名岳先生竞拍购得。但在成交前,岳先生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,在拍卖成交后,岳先生由于资金困难,一直没有支付拍卖款,“手稿在拍卖行保存了一段时间,又还给了张先生。”经典拍卖公司代理律师说。

“你们没有向岳先生主张任何法律责任吗?”就法庭这一询问,代理律师表示,由于近年拍卖行业不景气,拍卖公司对部分老客户采取了免收保证金的政策,在与张先生协商之后,大家互相谅解,决定不追究岳先生的法律责任。

原告律师当庭指出,被告所谓的“互相谅解”涉嫌虚假拍卖。“我们了解到买家是一个国家文化单位的公务员,一个公务员能以1000多万的价格拍下此手稿,我们表示怀疑。所以考虑增加此人为被告,对于此次拍卖的合法性进行质疑。杨韵说。

行业反思:低结算率成为“特色”

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公布的近三年的“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报告”,成交货款结算率不足60%,这意味着,那些公众在媒体报道中看到的天价拍卖,近一半没有付款。

一位拍卖行业从业者告诉记者,对于艺术市场而言,“拍而不付”的现象长期存在,甚至一度被认为是“中国特色”。

北京荣宝拍卖总经理刘尚勇表示,“如果一个拍卖公司有两种制度的话,就很难守住行业的底线。如果这些买家经常破坏交易规则,还要进行政策倾斜,那更得从拍卖公司自身找原因。”

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来看,诚信问题涉及多方市场主体,包括竞买人、买受人、拍卖人、委托人、鉴定人等。其中,竞买人、买受人的诚信问题,突出的是拖欠货款。拍卖人的诚信问题主要包括虚假注册、假图录、假标价、假成交额、假拍拍假。委托人的诚信问题,包括制假托假、恶俗炒作等。同时,部分拍卖行与鉴定人及专家联手进行虚假拍卖。

“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拖欠货款已严重阻碍当前文物艺术品拍卖业的正常发展。”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表示。

对此,很多行业内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呼吁设立“黑名单”制度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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